每一起“殺醫案”殺死的不只是醫生,每一起這樣的案件都會“殺”掉更多人醫患衝突愈演愈烈的一個不能不提的原因,就是國民科學素養的缺失
  ——— 專訪中國醫師協會醫療風險管理委員會常委、“醫事律師”李惠娟
  李惠娟,女,中國醫師協會醫療風險管理委員會常委、律師,系統地接受了醫學和法學的雙重教育。為醫學院校和醫療機構以及中國醫師協會等團體、各種學術會議等進行過專題講座約700餘場。她曾代理了震驚全國的“哈醫大實習生被殺一死三傷案”“北京一日兩醫生被刺案”“包頭急診醫生被殺案”“安徽醫大二院護士長被殺一死四傷案”等代表性案件。
  11月21日凌晨,接受完本報記者的電話採訪後,李惠娟表示還有媒體在等著採訪,看來她還得忙上好半天。最近這些天來,除了像以往一樣奔波於全國各地,忙於講課和代理的醫療官司外,她集中接受了大批媒體的採訪。在她看來,這些工作同樣重要,因為這些年來所接觸的醫患糾紛案件,尤其是代理“殺醫血案”的經歷讓她愈發感受到醫患關係亟待改善的嚴峻現實。在 如今這個喧囂的時代里,我們每個人都無法獨善其身,如果被“標簽化”思維和一股戾氣所裹挾,那最後受傷害的不僅是我們以“看客”身份圍觀的受傷流血的醫者,還有患者以及“準患者”,包括你我在內的每個人。
  本報記者 李家偉/文
  “醫事律師”的忙碌,是深深的悲哀
  記者:作為一名律師,您是如何成為一名“醫事律師”,並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此呢?
  李惠娟:我與“醫”有緣:我先學醫,後來由於興趣又正好趕上恢復律師制度後的發展時期,就在近30歲的時候學習起了法律,併在1995年考取了律師執照。對我來說,與律師業務中其他專業知識相比,醫學專業尚屬稍有知識儲備,尤其我從三十幾歲才入行從事律師工作,選擇較為熟悉的醫學領域開展工作還可以“避難就易”。鑒於與醫學的淵源,律師業務中接觸涉醫的案件自然較多。我覺得,自己為醫者、為醫院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義不容辭。至於“醫事律師”,那是我在微博認證時自己的一個“符號”,因為我並非只為醫院、醫生代理案子,我也為患者代理甚至無償援助。同時我目前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為醫學院校和醫療機構以及醫學團體、各種醫學學術會議等進行專題講座,內容也全部圍繞著“醫療安全”“醫患溝通”等。所以,所謂“醫事律師”,其工作的主要內容就是涉及醫學的法律事務。
  記者:最近這些天您是不是特別忙?
  李惠娟:是的,主要是溫嶺事件後諸多媒體的集中訪問。近些年裡,醫患衝突愈演愈烈,醫患糾紛越來越多。說句實話,這種“忙碌”在社會層面反映的是深深的悲哀。因為這“忙碌”意味著醫患關係惡化,信任體系遭受了破壞,頻頻發生的震驚國人的“殺醫血案”便是極其嚴重的例證。代理一宗宗這樣的案件,就會對醫患關係亟待改善的現實有更直接的瞭解,進而產生的沉重感、緊迫感促使我不斷接受媒體採訪。我就是想藉此發出聲音,讓更多人聽到:醫患關係惡化會兩敗俱傷,每一起“殺醫案”殺死的不只是醫生,每一起這樣的案件都會“殺”掉更多人,那就是無辜的病人、“準病人”,更可怕的是,受到傷害的人到底有多少?究竟是誰?會不會落到你我頭上?我們都無法確定。
  目前的醫患溝通是要麼不溝通,要麼“溝而不通”
  記者:在您看來,造成目前醫患衝突如此激烈甚至不斷發生極端案例的原因是什麼?
  李惠娟:我在講課時多次提到,我們目前的醫患溝通是要麼不溝通,要麼“溝而不通”,無法令患者形成一條理解——— 選擇——— 確認的鏈條。造成這個問題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時間不夠”,我們的醫生工作量實在太大了,已經超出了負荷,這在那些大城市的醫院,尤其是“名院”里體現得更為明顯。除了沒時間,醫生在方法、技巧上做得也並不盡如人意。而如果沒有了誠懇、用心、有效的醫患溝通,就會埋下許多隱患。另外,醫生為什麼負荷這麼重呢?這就又涉及到我國目前醫療資源配置的不平衡。越是發達地區,越是“錦上添花”,醫療水平較之其他地區要高,結果形成了“惡性循環”。像我代理的一起“殺醫案”,病人坐了10個小時的火車趕到“大城市”,找“大醫院”。在此過程中,他所遭受的每一個艱難、每一次挫敗,都會在他心裡積聚、搓火。到了醫院,結果醫院提供的服務又不能令他滿意,比如,怎麼只給我看了3分鐘?他不知道“每人只看3分鐘”並非醫生個人造成的,其實最不想這樣的是醫生。
  還有一個不能不提的原因,那就是我們國民科學素養的缺失,其中包括對醫學缺乏常識性的瞭解,“手到病除”“妙手回春”之類的期待與醫學的高風險性、不確定性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因為每個人的個體都是有差異的,醫學永遠只能是“遺憾的科學”。當一個“千里迢迢”趕到大醫院就醫的患者,最後花費巨大卻未能取得預料中的效果,甚至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他自身所擁有的科學素養又無法令他正確看待;而此時他又缺少基本的社會保障,沒有相應的保險機制救濟,更沒有社會慈善義工來幫助。這時,這個人所有的怒火、無奈、悲哀、絕望等負面情緒都會傾瀉到這個鏈條中處於末端的“醫生”身上,於是便有了罵罵咧咧,有了拳腳相向,有了拔刀殺人,最後甚至出來利斧砍人。
  我還想強調一點,那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媒體所起的作用值得反思。我記得我小時候就看過“一個豆子的旅行”這樣的科普文章,讓小朋友知道了消化道的作用。但現在沒人寫科普文章了,都為了評職稱去寫論文了。另外,同樣因為缺少對醫學足夠的瞭解,某些媒體進行的一些不乏吸引眼球的報道其實是在對醫生和醫院進行著“污名化”甚至“妖魔化”,個別甚至已經到了違背醫學常識的地步。這些負面信息即使最後有了一個結果,證明醫生沒錯,但這時已經沒人關註這些了,“熱鬧”一旦形成,就會在人們心目中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說,媒體責任重大,一定要對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尤其是像醫學這樣的學科抱以足夠的尊重,一定要尊重常識,“弄懂之後再發聲”,多做融合而不是撕裂的事情。
  醫患雙方如果信任崩潰,會帶來更嚴重後果
  記者:暴力、血腥當然是不對的,不論針對何人。不過有一個現象值得關註,那就是在一些“殺醫案”發生以後,竟然有眾多網民在新聞後面跟帖說:真高興。這是不是令人心底發冷?
  李惠娟:是的。不論到了什麼時候,一個文明社會的標準首先都應該是對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尊重與包容。用暴力手段去剝奪他人的生命,這樣的做法竟然還會得到一片“痛快”聲,確實值得我們反思。這裡就不能不提整個社會大環境、社會風氣以及價值觀的變遷。現在,許多是非榮辱的標準已經混亂了,體現在醫患關係里最為顯著的就是雙方信任體系的摧毀。做生意的人講信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而醫患之間豈是“生意”可以類比?這是以生命、健康相托,“我把天底下最重要的生命交給你了”,這二者之間的信任如果崩潰,那會帶來較之其他行業更為明顯、更加嚴重的後果。
  記者:但是,醫生是不是也需要反思呢?美國一位醫生在墓誌銘上寫道:有時去治愈,常常去幫助,總是去安慰。這樣的情懷也許正是“醫者父母心”的體現吧?但現在是不是我們很難看到這樣的溫暖情懷呢?
  李惠娟:醫生當然需要反思。我從來都不否認這一點。我一直強調的是,在目前的醫療體制和醫患關係下,如何找到讓醫生能夠感受到職業尊嚴的因素,而不是相反。因為如果連人身安全都無法保證的話,那很難在更為深廣的層面來打造你所說的醫者的情懷。比如,如果醫生的付出與收入不成比例,“倒掛”嚴重;如果醫療體製造成的種種弊端最後竟然由沖在第一線的醫生來承受;如果醫生在工作時戰戰兢兢,時刻提防著被告、被打甚至被殺,那怎麼可能會讓醫生產生身為醫生的“體面”與“尊嚴”呢?作為一個整體,醫生無論在受教育程度還是智力上,都應該是社會精英。我見過許多新加坡、我國臺灣地區等地的醫生,他們渾身洋溢的,是一種真正的“尊貴”。真正的“尊貴”不是開豪車吃大餐,真正的“尊貴”是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能夠為他人提供優良的服務,為社會承擔著更大的責任。而一個自覺“尊貴”的人,是不會呵斥別人的。因為那不是他這個階層、他這種受教育程度的人所能做出的事情。不僅如此,當公眾的健康或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他們會像一名戰士沖向沙場那樣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和專業的素養去抵擋、戰鬥。這樣才會形成“良性循環”。
  化解醫患衝突,大眾需覺醒
  記者:醫患關係這團“死結”又該如何破解呢?
  李惠娟:這幾年來,醫療衝突從偶發到多發再到頻發,越來越趨向於暴力化。我想疾呼:大眾覺醒,不要再用刀對準醫生。因為看起來殺的是一個人,其實殺掉的是多個人;我想疾呼:大眾覺醒,認識到醫學的局限性,在明白了自己的權利必須受到保護的同時,也能夠學會“接受壞消息”;我同時也疾呼:誰都有可能會成為病人,當醫生提心吊膽,為了“保險”起見不敢再有創新和突破,會嚴重傷害到醫學的發展,直接傷害到我們每個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們應該進一步明晰醫生的權利和義務,保障醫生足夠的職業尊嚴,同時制訂、完善“醫療事故罪”,劃定紅線。
  其實醫患衝突里還有許多因素並非是因醫生、醫院而起。比如,我們應該不斷健全社會保障機制,增強保險救濟的能力,這些都會有效降低病人的醫療成本。另外還需完善社工等民間公益形式,能夠在一個人最為絕望的時候有一個人走到他的身邊給他安慰和鼓勵。當然,我覺得對國民進行良好的健康教育也是破解這個難題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因素,尤其是“生死教育”,讓大家知道每個人生活在世間,其實都有可能在人生的某一時刻接到一張“壞的彩票”。
  當然,醫療體制的改革也迫在眉睫。比如,如何給“大醫院”“分流”,不斷完善社區醫院等“身邊的醫院”?這就需要政府運用杠桿作用予以引導,進行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
  別以“標簽化”的思維模式來面對身邊的人
  記者:“殺醫案”引得社會震動,似乎其中也暴露了一些已經超越了僅僅局限於醫生和患者之間的問題。比如,走在路上,我就常常對那些占著非機動車道還一個勁兒按喇叭的汽車怒目相視,心裡升騰起一種“恨”意。雖然很快就過去,但也讓我吃驚:怎麼會這樣呢?這不成“點火就著”了嗎?
  李惠娟:這正是我近期以來集中接受大批媒體採訪的一個主要原因。除了呼籲人們重視醫患關係的改善,我更想通過媒體傳達我的一個觀點:那就是不要以“標簽化”的思維模式來面對身邊的人,不要讓自己陷入一種“戾氣”里。
  “標簽化”思維看上去既簡單又解恨:你是官員?那你貪污;你是記者?那你收“封口費”;你是律師?那你肯定給法官送禮;你是法官?那你肯定“吃完原告吃被告”……這樣“轉”下來,警察、城管、老師、校長、公務員……幾乎每個群體都會找到一張“標簽”,在面對具體的一個人、一件事時,不再依據事實、法律和常識,而是直接貼“標簽”完事,這對社會的傷害是巨大的。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人人都不平衡,人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指責他人。
  有一年我去美國,坐船去參觀女神像的時候,我被船上的一位老帥哥吸引。他穿著雪白的制服,戴著帽子,是船上的一位服務生。雖然已經看上去足有70多歲了,但我從他臉上看到的仍然是屬於十七八歲的少年在找到自己第一份工作時的那種發自內心的熱愛甚至是得意。他身上散髮出來的那種善意和滿足感染到身邊的人。同樣,我們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每個人需要付出的是“建設性”,而不是“破壞性”,當我們圍觀“別人的痛苦”並且輕飄飄貼上一個標簽時,別忘了我們誰都無法做到獨善其身。所以,少些“標簽化”思維,少些戾氣,是我最想向全社會發出的聲音。畢竟哪怕再微小的一滴血也是血,更何況我們已經付出瞭如此沉重的代價。
  (原標題:“醫事律師”眼中的醫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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